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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派大美食家第95节(1 / 2)





  庄飞想想也是这个道理,其实她还有更多的疑问,但见赵凌这样,她也不敢开口问了。她家姑娘肯定比她聪明,这些问题一定都想到了,回头问她便是。宋公子知道的肯定比这块木头多。

  楚月把所有尸体都搬运完毕之后,赵凌就从袖中拿出一包化尸粉,洒在了这些尸体身上。

  楚月见状激动起来,她搬了半天的尸体居然被化了,她的属下们连暴尸荒野的份儿都没有了。

  楚月气愤地瞪向赵凌:“你——”

  庄飞很疑惑,如果早就决定化尸的话,何必让楚月搬一遭尸体?

  “公子不喜欢。”

  庄飞明白了,化尸粉在化尸的过程中,会散发出浓烈呛人的异味。如果在刚刚地方化尸,势必会影响到宋清辞。

  这理由真的是很‘奴仆’了

  庄飞咳嗽了两声,佩服地点点头,称赞赵凌的思虑可真周到,是她学习的楷模,

  楚月却气得不行,她属下们都死了,命都没了,这还有人嫌弃味儿。

  赵凌木然地看一眼楚月,再次把铁铲递给她,让她填坑。

  楚月:“……”

  竟然没杀她,还让她填坑。

  楚月心情复杂,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了。

  一炷香后,她把坑填平了,又被赵凌要求清理刚才战场的血迹,并顺便把所有残留在地上的剑擦干净捆好,放在马车后头。

  楚月一边气得咬牙,一边依言照办。

  “你服下的毒为蚀骨春香蛊,每三日需服用解药一次,只有我这里有。”赵凌用一个语调对楚月陈述道。

  “蚀骨春香蛊,这是什么毒?我怎么没听说过?”楚月追问赵凌。

  “好奇的话,别吃。”赵凌把一粒绿豆大小的黑药丸递给楚月。

  言外之意,你可以不吃这粒解药,等毒发作的时候就知道有多痛苦了。

  楚月光听这毒的名字,就知道这玩意儿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。听起来像是两种药的结合:蚀骨毒和春香散。

  蚀骨毒是一种是让人痛不欲生的毒药,楚月曾亲眼见过别人发作过,躺在地上打滚儿,如被千万只虫子咬着骨头,浑身发汗,屎尿失禁,当真生不如死。另一种则是普通的媚药,发作时会浑身发热,十分渴求那种事情,很容易让女人做出浪荡的举动。

  这两种毒结合在一起,该不会是发作之时,状似服用春香散,又有蚀骨之痛?这将是等诡异的痛苦,简直无法想象。

  楚月丝毫不敢怀疑这毒是假的,尽管她从没有见识过这种毒。刚刚宋清辞在她后颈一针下去,直接麻痹了她全身并且口不能言,这是她从未见识过的情况。

  她低估了叶姝,一直以为叶姝没出息,找了个普通的书生‘用情至深’,而今看来,人家找的人绝非等闲之辈。

  楚月赶紧把解药送进嘴里,咽了下去,而今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
  接下来大家就一起赶路了,楚月和赵凌一起坐在马车前头,庄飞骑马在车边护卫。叶姝和宋清辞坐在马车内。

  在赶路之前,庄飞拿了一件自己的旧衣裳给楚月穿,她原来的衣裳已经溅血脏了,再说那衣裳太红,过于招摇。

  楚月换了身男装之后,脸上胭脂水粉也都擦掉了,素面朝天并无红衣加身的她,若清水芙蓉,少了许多嚣张凌厉的气势,叫人几乎认不出她是谁来。

  叶姝见楚月卸了妆,就相当于易容,倒不用担心他坐在马车前头被人认出身份来了。

  楚月根本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要带自己上路,她也不敢问,只能暂且依从。

  数日后,大家平安行至庐州。

  这期间江湖上起了传闻,红莲教圣姑失踪了。大家众说纷坛,把楚月失踪或身亡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,特别精彩。

  殊不知他们口水乱飞正胡编乱造的时候,在邻桌旁坐着的‘男子’,正是事件的当事者。

  楚月撇了下嘴,想问宋清辞和叶姝到底想把她这样‘押’到什么时候,抬眼却见来人正面带笑意地给对方夹菜。

  这一路上俩人经常这样,经常甜甜蜜蜜腻歪死了,不给别人留活路。再瞧庄飞和赵凌都在低头默默吃饭,似乎早都已经习惯了这场面。楚月无奈地在心里叹口气,马上收回目光,也专注自己碗里的饭。

  其实这段日子跟叶姝和宋清辞相处下来,并没有楚月想象中那么糟糕。除了庄飞有时候拿话讥讽她之外,其他人对她连言语上的攻击都没有。

  好像她就是他们的同伴,一起吃,一起住,没有其它。叶姝甚至在做饭的时候,还会带她一份。这段日子她已经尝过了叶姝做的核桃仁燕窝粥、火腿珍珠菜、牛肉煨鸡、烤羊排、素炒青豆……不得不承认,都挺好吃的。

  如今她被逼做人质,忙着赶路,十几天下来她居然一点都没瘦,脸上还长了肉。

  楚月真的是越来越不理解这些人的做法了。

  饭后,大家各自回房歇息,这一次楚月被单独安排在了一间房内,不再和庄飞同住。

  晚上的时候,还是没忍住,悄悄探出了房,逃了出去。

  叶姝此时正在宋清辞的房内,和他聊金万两妻儿被灭口的那件事。

  当初在华山的时候,因为赤脚双侠的惨死,叶姝手上也没有实际证据,死者为大,她就没有说什么。而今又回到了庐州城故地,金万两家的所在的,叶姝不禁又想起来了。

  “我觉得这件事的幕后主使,像是赤脚双侠,唆使匪首去金家灭口的男人是胡风。”

  宋清辞目光严肃地凝视叶姝,让她说说理由。

  “贼首说那人腿脚完好,却走路不自在,还给了他们凌云堡四安堂的剑。长时间不穿鞋的人,如果忽然穿鞋,就会觉得不舒服,很可能走路不自在。胡风夫妻则一直喜欢赤着脚。四安堂一向仗着人多势众欺负人,此人能从四安堂那里夺到剑,说明他武功肯定不低。

  再有,这事可能跟当年金万两贪污赈灾粮款有关。金万两得到的这份儿钱,分成了四份,只有一份他自己留着了,另外三份给了谁却不清楚。但在事发前六天,金万两妻子曾写了封信出去。三天后就此人就找去了贼匪那里,唆使他们对金家灭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