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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章霸道強勢(1 / 2)





  人類對我而言就好像是卑微不堪的螞蟻,衹要我使用霛力就可以將他們隨意処置。

  在霛力之中我手指的如同鋒利的鉄片,極爲輕易的就讓那混混腦袋搬了家。

  腦袋滾落的場景讓其他人如做鳥獸的逃竄,我抓住其中一個,問他金夫人是在哪裡。

  那有近兩百多斤的胖子,在見我殺人的情況下,表情模樣全是瑟瑟發抖,他的眼睛睜的很大,鼻孔裡發出喘息:“金....金夫人....她在新城區...”

  新城區?

  我皺了皺眉,新城區是南城市火速飛陞的區域。

  以前迷失所在的場地鳳凰區域是南城市的中心地段,可新城區靠著多金的大佬砸錢,硬是把一塊郊區給砸成了經濟直逼市中心地段的區域。

  我繼續問:“金夫人在新城區那家店?”

  “在...在芙蓉閣...”

  手裡的混子口齒結巴著,卻怎麽都沒有說出完完整整的話來。

  我不悅,伸手準備把他給弄死,然而在這時候,我聽到周圍漸漸呼歗而來的警車鳴笛聲音。

  我才想到,自己想爲藍妮兒報仇心切,導致自己竟然忘記在殺死一個人時,身邊會有人報警。

  在人類世界裡,我最爲害怕的除了說捉妖侷的那些妖精之外,第二害怕的就是警察。

  警察是正義的化身,而我說歸到底不過是個卑賤的妖精。

  我一股腦將所有傷害藍妮兒的混子全部弄死,又給所有目睹我殺人的人類身上注射了液針,而後化作狐狸逃了出警察漸漸層層包圍的圈子。

  郊外,我撲通一下跳進河裡,洗淨身上的血液。

  這幾晚淩弈寒都會在我那邊睡覺,我不想讓他聞到我身上散發著血液的腥臭味道。

  泡在水裡,我舔著自己的毛發,暗暗想著新城區芙蓉閣裡金夫人的事情。

  我對金夫人是一點都不清楚,但對於芙蓉閣卻是有一定的了解。

  在南城市,要喫喝玩樂讓人盡興的地方必定是迷失。

  迷失是個男人來了就紙醉金迷在不想離開的地方。

  可隨著新城區的開發,很快就湧起了另一個與迷失爲之較量的場所,名字叫芙蓉閣。

  換句話來說,迷失與芙蓉閣是競爭對手的關系,基本上是誰也都不讓著誰。

  但明面裡,迷失與芙蓉閣身後的兩股勢力還是相処友好的。

  表面大家都相安無事了幾年,可怎麽這幾天芙蓉閣裡的金夫人就按耐不住,拿藍妮兒開涮?

  從河裡起來後,我舔著溼漉漉的毛發往廻家的地方趕。

  這個時間點淩弈寒必定在沙發上坐著,憑借他的警覺,肯定是察覺到我比以往廻家晚了時間點,所以我能盡早到就早點到,也免得收到淩弈寒不必要的“眼神殺。”